华商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深圳市福田区香港中旅大厦21-26层,办公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截至2022年12月,华商正式设立的分支机构44家,有各类专业人员2500+,其中合伙人律师254人,执业律师1900+,有多名律师拥有包括英联邦等国家留学背景,并能熟练使用英文、日文、韩文等外语工作。
法律分析: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佳的方式。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华商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其中既包括世界五百强的大型跨国公司,也包括各类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成长型民营企业;既包括传统的制造型企业,也包括国内外知名的银行、金融保险企业、投资基金、通讯、信息技术、房地产等各类型机构或企业;同时也为政府、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属于自诉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因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问题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据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据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华商的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为客户提供具有本土优势、行业优势和国际视野的法律服务:华商扎根深圳近三十年,与深圳市以及珠三角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企业界建立了密切、稳定的业务联系,与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国资委等监管机构建立了良好工作联系,与各证券服务机构联系密切、关系融洽。华商分支机构覆盖国内主要经济带和省会城市、经济活跃城市,14个GDP超万亿的城市设有华商分所,华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并延伸至北美、中东、欧洲等地区。
深圳福田承揽合同纠纷律师前十名
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南山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可能涉及以下问题: 1.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标准,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2. 工程进度:工程延期或提前完工,双方对工程进度的约定存在分歧,引发纠纷。 3.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款项数额、支付时间等方面的纠纷,包括工程款支付延迟、拖欠等问题。 4. 变更管理:工程变更、额外工程、工程设计变更等引起的纠纷,包括变更费用、变更工期等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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