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恶意欠款不还的量刑标准欠钱不还深圳律师告知刑法责任
恶意欠款不还的量刑标准,量刑的标准首先触犯的刑法,如果是单纯的恶意欠款不还并不会直接构成刑事犯罪,而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可以进行一系列的协商还款方案。如果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的合法权益。
但是有两个恶意欠款不还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标准:
第一: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第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02恶意欠款不还的量刑标准之刑法依据欠钱不还深圳律师告知刑法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03恶意欠款不还的量刑标准之判例欠钱不还深圳律师告知刑法责任
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2021)冀0638刑初50号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25日雄县人民法院判决马某某赔偿胡迎春经济损失共计781,489.47元,2015年2月2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马某某未在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并通过转让股权、房产方式等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判决。雄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3日通知马某某履行赔偿义务,并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9月29日、2016年3月28日通过快递、短信方式多次通知马某某,其仍不履行赔偿义务。2016年11月25日马某某被雄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12月4日马某某赔偿胡迎春人民币60万元,胡迎春出具谅解书,雄县人民法院于当日执行结案。
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马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